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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公司认为其经营的网站在行业内享有较高知名度,网站版面设计、内容编排、页面视觉效果等方面具有独创性,而被告公司XX制作并向被告公司XX销售与其网页设计基本相同的网站。因此,原告公司诉至法院,主张被告公司XX公司、XX公司构成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及共同赔偿损失100万元。 2022年度广东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之十 2021年7月21日17时8分及2021年7月26日19时15分,谢湘龙的代理人先后两次来到位于汕头市金平区一商铺名为“玖弟苏南鹅肉”的卤鹅店门口,该店正在营业中。代理人使用联合信任时间戳服务中心的“权利卫士”手机APP对玖弟卤鹅店的店铺及店铺牌匾分别进行录像和拍照取证,并在当日向联合信任时间戳服务中心申请可信时间戳认证。2021年12月6日,谢湘龙的代理人使用联合信任时间戳服务中心的“权利卫士”手机APP对玖弟卤鹅店在“抖音”平台注册的名为“澄海苏南鹅肉”的抖音号内容进行录像取证,并在当日向联合信任时间戳服务中心申请可信时间戳认证。经比对,玖弟卤鹅店的牌匾字体“玖弟苏南鹅肉”及其抖音平台上的“澄海苏南鹅肉”字体与原告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第25663020号“老蘇南鵝肉”、第25652416号“老蘇南鵝肉”、第10160258号“澄海蘇南鵝肉”、第37993447号“蘇南鵝肉”在字体、形状上均不相同。玖弟卤鹅店牌匾及抖音平台名称字体上的“苏”“鹅”字均是简体字,与本案注册商标上的“蘇”“鵝”肉眼可见有显著区别,不易引起公众混淆。 2022年度浙江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之六 原告埃·雷米马丹公司(E.REMYMARTIN&C°)与被告山东玲珑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玲珑酒业公司)、烟台圣盟菲珑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盟菲珑公司)、孙某强、义乌市幻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幻讯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1月15日立案后,被告玲珑酒业公司对本案提出管辖权异议,本院于2021年12月29日裁定驳回其管辖异议。后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22年8月22日公开开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原告埃·雷米马丹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吴聪美、姜佳航,被告玲珑酒业公司、圣盟菲珑公司、孙某强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孙程、孙云志,被告幻讯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胡紫旭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2022年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之二 根据稳健股份公司提交的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显示,抖音号“蓝天白云”(简介:“航伟包装启德搬运-致电:189******23)、抖音号“航伟包装启德搬运吊装有限公司”(简介:“152******07 152******92”),在发布的多个口罩生产的短视频中标注“苏州稳健医疗用品有限公司欢迎订购、苏州稳健公司医用口罩欢迎订购”等字样,视频中出现口罩生产流水线,口罩包装袋上标有“图片”“苏州稳健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字样,口罩包装箱上标注“苏州稳健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字样。抖音定位显示地址为航伟包装工业园。 2022年中国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之四 上诉人温江五阿婆青花椒鱼火锅店(以下简称五阿婆火锅店)因与被上诉人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翠堂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不服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川01民初836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12月27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并于2022年1月1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五阿婆火锅店的经营者邹利勇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冯建坤、杨雪,被上诉人万翠堂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宋晓阳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东莞法院2021年度十大知识产权宣传案例—第4例 曾某、达芬公司、美奇公司共同生产、销售假冒罗斯公司注册商标“Rothy’s”的女鞋,被原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查扣,后经法院审判,认定曾某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罗斯公司在刑事判决之外提起民事诉讼,诉请曾某与共同侵权人达芬公司、美奇公司就商标侵权行为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2021年度深圳法院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典型案例—第10例 市中级法院以深圳市MTG公司为原告,祥正公司与新美辰公司为被告展开审理。原告指控两被告侵犯其外观设计专利权,并要求被告提供涉案产品的销售数据和成本利润等证据。原告在阿里巴巴及淘宝等平台投诉多起侵权行为,但被告通过删除相关链接再次上架销售。庭审中,原告提出书证提出命令申请,并提交了与涉案产品相关的购买记录和聊天记录作为证据。法院认为,申请人的书证提出命令申请符合规定,并有助于确定侵权获利和赔偿金额,因此责令被告提交涉案证据。本案具有典型意义,是深圳法院在知识产权领域推进知识产权保护改革试点的重要案例,展现了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良好形象。 青岛知识产权法庭2021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个典型案件1 原告凯赛公司系“生物发酵法生产长碳链二元酸的精制工艺”发明专利权人,原告凯赛金乡公司经凯赛公司许可,为涉案专利的普通被许可人。原告认为三被告行为侵犯了涉案专利权,给原告造成巨大经济损失,请求判令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 2021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 第3例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赛公司)是涉案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凯赛(金乡)生物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赛金乡公司)为涉案专利的普通许可人。山东瀚霖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霖公司)的生产项目使用了与涉案专利相同的工艺,瀚霖公司将该生产线低价租赁给莱阳市恒基生物制品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基公司),恒基公司又将该生产线的租赁和管理权转移给了山东归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归源公司),由其负责生产侵权产品。凯赛金乡公司认为恒基公司、归源公司、瀚霖公司共同构成对凯赛公司涉案专利权的侵害,诉至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丹阳市某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上海某科技公司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 原告丹阳市桦宏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蓝佩得模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蓝佩得公司)、江苏蓝佩得工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蓝佩得公司)、丹阳市昊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辉公司)、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公司)侵害商业秘密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9月17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于2019年12月9日、12月24日、2020年7月22日、2020年8月7日进行了质证,于2020年8月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丹阳市桦宏电子设备有限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闫东伟,被告上海蓝佩得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彭进峰,被告江苏蓝佩得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丁芳,被告昊辉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李鸣,被告东风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潘志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使用权利卫士对商业秘密保护的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6134号) 原告湖州织里木棉印记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木棉印记公司)与被告湖州都果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都果公司)、湖州龙之翔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之翔公司)、湖州方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可公司)侵害作品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0月11日立案,由审判员陈洪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诉讼中,木棉印记公司申请追加湖州织里肯尼达制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肯尼达公司)为共同被告,本院依法予以准许,后于同年11月1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木棉印记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郑金晶及被告都果公司、龙之翔公司、方可公司、肯尼达公司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陈杰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使用电子证据平台对网页取证的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656号) 上诉人漯河市益生园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生园生物公司)、合肥长江批发市场金的食品商行(以下简称金的食品商行)因与被上诉人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夫山泉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不服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皖01民初151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芊菊(上海)健身服务有限公司与李甫儿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 原告芊菊(上海)健身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李某其他知识产权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是一家专业健身服务公司,拥有BungeeWorkout健身品牌。被告参加了原告为加盟者开设的培训课程并签署了保密协议,约定被告只能在原告允许的教学环境下使用保密内容。然而,被告在课程结束后不久即大肆推广自己的“魔力带”课程,其中的动作多来自于原告培训的保密内容。原告认为被告违反了保密协议,并要求被告停止违约行为、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合理费用。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确实违反了保密协议,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停止使用涉案内容并支付违约金和赔偿费用。本案涉及的证据有涉案协议、微信账号及经营主体信息、视频照片等。如果对判决不服,可在十五日内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上诉。 2021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 第19例 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华易美)是Getty公司在国内的受托方,负责其在国内的维权等。汉华易美称其对有“视觉中国”水印图片持有著作权,其发现河南草庐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草庐公司)在其官方公众号文章里使用了有“视觉中国”水印的四张图片,汉华易美认为这种行为侵犯了其对图片享有的著作权,故向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 2022年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之一 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平台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显示,××/网站的主办单位为闪速推公司。联合信任时间戳服务中心、北京联合信任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签发的编号为TSA-01-20210310102554435G50CQo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显示,http://admin.hi123.shop/为闪速推公司的后台管理系统。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涉数据反不正当竞争十大典型案例之十 原告北京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链家公司)、原告天津小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小屋公司)与被告北京神鹰城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神鹰公司)、被告成都神鹰城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神鹰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链家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赵克峰、张翰雄,原告天津小屋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董雪、张翰雄,二被告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商家泉、袁吉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2022年中国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之五 原告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度公司)与被告苏州闪速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闪速推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本案于2021年7月19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于2021年9月13日、12月1日、12月9日、2022年1月19日四次进行听证,于2022年1月19日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原告百度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陈明涛、郭洁,被告闪速推公司法定代表人袁安艮及委托诉讼代理人施春兰、李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使用电子证据平台对录屏取证的合同纠纷案(86号) 复议申请人王玉辉不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二中院)作出的(2022)京02执异420号执行裁定,向本院申请复议。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广东法院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第1例 徐某下载某手机游戏并注册两个游戏账户,在游戏过程中分别向两个账户充值2.1万元、9.3万元,合计充值获得1072000元宝及12405000元宝。2020年9月1日,游戏运营方某网络科技公司发布公告称将于60天后关闭服务器,游戏角色等数据全部清空,并提出补偿方案,即游戏关闭充值至正式停运期间,全服每天发放2万元宝补偿。涉案游戏于2020年10月关闭服务器,徐某游戏账号A剩余元宝16812607个,账号B剩余元宝2602799个。徐某认为某网络科技公司构成违约,遂诉至法院,要求某网络科技公司退还全部充值款项11.4万元。 罗延广与孙刚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案 本案为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罗某作为原审原告,孙某则为原审被告。本案中,罗某不服一审法院的民事判决,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支持了孙某的辩解意见,驳回了罗某的诉讼请求。然而,在二审期间,罗某提交了相关证据证明他们在借贷宝网站平台上在线签订的借款协议及转账记录等,并经过可信时间戳验证。二审法院经调查后认为,该借款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并符合合同法规定。因此,二审法院支持了罗某的上诉请求,并要求孙某偿还本金及利息。最终裁定如下:1.撤销一审判决;2.要求孙某偿还罗某本金6600元及利息;3.如未及时履行义务,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4.案件受理费由孙某承担。该裁判文书经过可信时间戳验证,并被确定为终审判决。 使用电子证据平台对民事纠纷的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3106号) 原告吴某与被告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奇艺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22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吴某,被告爱奇艺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吴凡、高敏通过本院电子诉讼平台在线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覃剑光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案 上诉人覃剑光与上诉人广州建众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众公司)因劳动争议一案,不服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2021)粤0105民初20406号、2041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2年3月8日立案受理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独任审理,于2022年4月25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覃剑光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陈色伟、上诉人建众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陆景怡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湖北房车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刘应兵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上诉人湖北房车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房车宝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刘应兵劳动争议一案,不服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2022)鄂0103民初536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2年11月7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广州市市政实业有限公司、黄晓萍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上诉人广州市市政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政公司)因与被上诉人黄晓萍劳动争议一案,不服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2022)粤0104民初1133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2年7月21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上诉人市政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伦国辉,被上诉人黄晓萍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黄翠仪、郑仲康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使用权利卫士对微信聊天记录取证的劳动争议纠纷案(808号) 上诉人覃爱清因与被上诉人佛山市顺德区东龙烤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龙烤鳗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2021)粤0606民初1855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使用电子证据平台对网页取证的行政裁决案(11346号) 本案为商标权撤销复审行政纠纷案件。原告陈某诉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撤销被诉决定。原告在行政阶段提交了商标使用授权书及相关证据,证明在指定期间内真实使用了诉争商标。被告认为决定正确,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第三人白某陈述支持被诉决定。经审理查明,原告提交的部分证据能够证明其在指定期间内真实有效地使用了诉争商标,并符合法定使用要求。法院认为被告作出的决定应予以撤销,并要求被告重新作出决定。同时原告需要承担案件受理费用。如不服本判决,各方当事人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使用权利卫士对微信聊天记录取证的行政裁决案(8873号) 本案为商标权撤销复审行政纠纷案件。原告吕某诉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撤销被诉决定。原告提交了各种证据,包括商标使用授权书、公证书、网页截图等,证明在指定期间内对诉争商标进行了真实有效的商业使用。被告认为原告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在指定期间内真实使用了诉争商标。第三人云南某茶业有限责任公司支持被诉决定。经审理查明,原告的部分证据符合法定使用要求,能够证明其在指定期间内真实有效地使用了诉争商标。法院认为被告作出的决定有错误,应予撤销,并要求被告重新作出决定。同时,法院认为原告需要承担案件受理费用。如不服本判决,各方当事人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使用电子证据平台对网页取证的行政裁决案(7694号) 再审申请人北京派德铭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德铭公司)因与被申请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北京法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索公司)商标权撤销复审行政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8)京行终5535号行政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使用权利卫士对邮件取证的行政裁决案(3137号) 再审申请人东莞市大洋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洋公司)因与被申请人国家知识产权局、深圳市惠尔特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尔特公司)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8)京行终2978号行政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为什么选择我们? 司法采信 使用联合信任时间戳的案件入选最高院十大典型案例。截至 ,使用可信时间戳的裁判文书已有篇,涉及多家法院,全国个省/直辖市/自治区。 行政认可 荣膺国家版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颁发的中国版权领域最高奖“中国版权金奖”保护奖。被国家版权局评选为“版权保护新技术研究推广站点”。 高效便捷 提供包括电脑端,手机端,小程序等在内的全平台应用。丰富的API、SDK标准接口,各类应用快速接入。 服务可靠 十八年专业服务经验,拥有安全可靠的时间戳服务机房、稳定的签发系统和经验丰富的运维及技术支持团队。 公司介绍 To view this video 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and consider upgrading to a web browser that supports HTML5 video 荣誉资质 新闻中心 NEW 中国文联莅临联合信任调研文艺版权保护利用 2026-09-20 联合信任时间戳服务中心21周年 | 感谢每一份认可,携手同行,以信任致远 2026-09-16 联合信任二十一周年 | 双重豪礼,参与就送 2026-09-14 4例使用可信时间戳服务的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2026年人民法院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2026-09-09 最高法发文明确“AI换脸拟声”等案件裁判规则 2026-09-07 两家法院接连发文,域外电子证据怎么取?有了新回答 2026-09-03 典型用户 可信时间戳®让每一个电子数据都真实可信 立即体验 联系我们 手机APP 公众号 视频号 时间戳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时间戳公众号 可信时间戳抖音号 抖音扫描二维码 进入可信时间戳抖音号 可信时间戳视频号 扫描二维码 进入可信时间戳视频号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电子城IT产业园204号楼5层 产品服务 权利卫士电子证据平台知识产权电子签约邮件认证AIGC PAS监测服务平台找律师服务平台 快速入口 首页开放平台验证中心立即取证 服务支持 可信时间戳证书样例相关下载帮助中心 友情链接 精选服务 最新知识 北斗卫星导航 北大法宝 联合信任时间戳 电子证据平台 邮件认证平台 监测服务平台 软著保护平台 媒体版权固证平台 时间戳验证平台 知识产权保护移动平台 知识产权保护平台 联合信任经销商 电子签名移动平台 时间戳平台登录中心 电子取证知识 电子证据知识 知识产权保护知识 邮件认证知识 电子合同认证知识 侵权取证知识 版权保护知识 著作权保护知识 手机取证知识 违法取证 联合信任时间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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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合同,版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电子签名,电子签约,证据保全,证据固化,电子证据,商业秘密保护,权利卫士,联合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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